根据(赣科院学字〔2025〕31号)《关于印发<赣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,决定成立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组长:张魁芳
副组长:孔靖宇
组员:吴欣、刘波、张敏、曹泽、张超美
特此通知
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6年9月16日